【业务范围】
个人、企业名下的已经取得房产证的住宅、经济适用房、成本价住宅(含央产房)
危改回迁房、商品房、别墅、写字间、商铺和经营性用房、厂房等。
【所需资料】
一、个人房产
1、房屋产权证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;
2、身份证原件、户口簿原件
3、配偶身份证原件/房地产共有人身份证原件
4、婚姻证明(结婚或未婚证明)
二、公司房产
1、房屋产权证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、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
2、企业法人身份证明、法人授权委托书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
3、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(加盖公章)
4、公司章程、股东会决议/董事会决议。
【办理流程】
1、上门评估房产价值
2、签署典当合同及当票
3、办理相关登记
4、放款